
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宜春市桥梁工程建设市场秩序,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,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资质管理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现就加强桥梁工程资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桥梁工程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。各工程参与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资质管理,严格遵循“谁审批、谁监管、谁负责”原则,确保桥梁工程建设从设计、施工到维护全过程符合资质标准要求。通过强化资质准入和动态监管,构建公平、透明、高效的市场环境,推动宜春市桥梁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资质申请与审批
(一)申请条件
申请桥梁工程相关资质的单位,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1.企业资质:注册资本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结构、技术装备等需达到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规定的最低要求。其中,一级资质企业应具备承担大型桥梁工程的能力,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限于相应规模项目。
2.人员要求:项目经理、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,且具备三年以上桥梁工程实践经验。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。
3.业绩证明:申请升级或增项资质的单位,需提供近五年内完成的桥梁工程业绩材料,包括合同、验收报告及无重大质量事故证明。
(二)审批流程
资质审批实行分级管理:
审批过程中,将重点核查企业诚信记录,对存在挂靠、转包等违规行为的单位不予批准。
三、动态监管与惩戒措施
(一)监督检查机制
建立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常态化监管制度:
1.定期检查:每年度对已获资质单位进行全覆盖抽查,重点检查项目现场管理、人员履职及工程质量控制情况。
2.专项稽查:针对高风险桥梁工程(如跨江大桥、立交桥等),开展专项资质符合性稽查,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核。
3.社会监督: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鼓励公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资质造假、违法分包等问题,查实后依法处理并公示。
(二)违规处理
对违反资质管理规定的单位,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:
四、保障措施
1.组织保障: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明确资质管理专职机构,配强监管力量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
2.培训宣传:定期组织资质政策宣讲会和技术标准培训,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和专业能力。
3.信息化支撑:完善宜春市建设工程资质管理信息系统,实现资质申请、审批、监管全流程电子化,提高管理效率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各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,共同维护宜春市桥梁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。
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1月23日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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