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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工程资质三级企业资质动态的通报

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-04-15 18:13:12

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,推动资质管理由“宽准入”向“严监管、强服务”转变,根据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》及相关工作部署,本次通报聚焦于三级资质企业的动态监管。核查旨在发现并整改企业资质条件中存在的问题,特别是人员配备不达标等情况,确保市场秩序规范,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。

基本情况

本次动态核查采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方式,结合企业产值、历史问题、新申请情况等因素,重点针对三级资质企业开展。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注册执业人员(如注册建造师)的数量与专业配置、技术负责人资格、职称人员、技术工人及社保缴纳情况等关键指标。在核查期内,多数企业能够积极落实整改,如海南天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通过补足注册建造师等人员,已恢复其业务承揽资格。仍有部分企业未能达到资质标准要求,例如在随机抽查中发现2家企业的注册建造师数量未达标,另有2家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为0,问题主要集中在人员配置不足、社保记录缺失等方面。

存在的主要问题

通过系统比对与现场核查,本次通报揭示出以下突出问题:

1.注册建造师数量不足:部分企业未按照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配置足额注册建造师,部分企业甚至出现注册建造师数量为0的极端情况,严重影响了资质的合规性。

2.其他关键人员缺失:部分企业的技术负责人、中级以上职称人员、经考核合格的技术工人等未能满足资质标准要求。

3.社保缴纳与技术装备不达标:核查发现部分企业未能提供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购置发票,或未按要求为人员缴纳社会保险。

4.资质信息更新滞后:少数企业在更换营业执照或注册地址后,未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,影响了监管数据的准确性。

整改要求与处理措施

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,依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及相关法规,提出以下处理措施:

1.责令限期整改:对资质条件不达标的42家企业,要求在通报印发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整改,补齐相应注册建造师等人员,确保专业和数量符合标准。整改期间,部分问题严重的企业不得申请资质升级、增项、变更等业务,不能承揽新的工程;其他未达标企业可依法承接业务,但不得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。

2.提交整改材料:企业完成整改后,需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,包括注册执业人员信息、社保缴纳记录、技术装备发票等,以备复核。

3.强化后续监管:对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,将依法启动资质撤回程序,并通过公告方式向社会公示。鼓励其他建筑业企业以此为鉴,举一反三,主动自查自纠,提升资质管理水平。

本次通报旨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,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环境。随着资质改革深入推进,三级资质在过渡期内的有效性需密切关注,相关企业应结合最新政策动态,主动适应监管要求,确保资质合规。未来,我局将持续优化动态核查机制,以事中事后监管为抓手,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