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条件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。依法成立3年以上,有良好的诚信记录。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无境外(含港澳台)投资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,具备承担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。保密条件
保密制度完善,保密组织健全,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保密工作。用于涉密业务的场所、设施、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。从事涉密业务人员的审查、考核手续完备。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。专项条件(系统集成方向)
甲级资质: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。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,其中至少含有3个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。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不少于200名,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60名。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(含信息安全)专业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名,其中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4名。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(含)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,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,实行封闭式管理,周边环境安全可控,并配备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。乙级资质: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。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,其中至少含有1个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。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不少于80名,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4名。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(含信息安全)专业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名,其中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1名。- 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(含)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,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,实行封闭式管理,周边环境安全可控,并配备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