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无纸化申报
所有资质申请(含首次申请、增项、升级、延续)均通过线上系统提交,市级审批不再接收纸质材料。特殊情况下需核查原件的,原件核查后返还企业。2.准备申报材料
社保要求:首次申请或重新核定资质需提供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保证明;增项、升级或延续需提供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。业绩要求:企业及个人业绩需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且等级为B级及以上。技术负责人业绩需平台可查,且信息与申报一致;使用注册建造师作为技术负责人的,需同步提交注册轨迹截图。3.系统提交与审批
通过“江西住建云”平台提交申请,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及手机号绑定,并对材料真实性承诺。审批部门对人员社保、业绩真实性进行核查,未录入平台的业绩需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确认真实性。4.审批结果与后续管理
资质获批后,技术负责人变更需及时在平台更新信息。未及时更新的企业将纳入动态核查范围。资质注销需提前向属地住建部门提交《资质注销征求意见函》。二、关键注意事项
1.业绩真实性要求
平台未录入或信息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定;技术负责人一年内被其他企业用于资质申请的,视为无效人员。存在违法违规记录或质量安全事故的业绩不予认可。2.人员与社保规范
所有人员(注册执业人员、技术职称人员等)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,且社保须以企业名义缴纳(个人缴纳无效)。不得使用母公司、子公司的人员或设备资源申报资质。3.企业资质限制
事业单位不可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,事业编制人员不可作为申报人员。企业重组分立后,原企业申请同项资质按首次申请办理。4.跨区域迁移审查
省内企业迁入赣州需接受主要人员严格审查,防止“空壳企业”违规操作。5.时效性要求
2025年6月30日前申报资质延续的按原规定审查,此后需满足新社保要求。>提示:申报前务必核查业绩平台录入状态及人员社保连续性,避免因材料瑕疵延误审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