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技术负责人及人员配置问题
1.技术负责人资质不符:职称证书缺失、专业不符(如非结构或建筑工程专业)、身份证与学历信息矛盾,或工作经历年限不足;部分案例中技术负责人简历与业绩描述不一致,被直接认定为存疑。
2.注册人员违规:建造师存在重复注册、注册单位非申报企业,或初始注册时间晚于项目中标时间,导致资格无效;人员社保未以企业名义缴纳(个人缴纳无效),或社保期限未覆盖申报要求(新办需1个月、升级需3个月)。
3.专业配置缺失:如职称人员未覆盖结构、电气等必备专业,或各专业人数未达最低要求。
二、工程业绩材料瑕疵
1.业绩真实性存疑:合同工期与竣工记录矛盾、图纸出图日期与印章有效期冲突、设计负责人签名在多份文件中不一致;超资质承揽工程或业绩规模不达标(如幕墙甲级需3项6000㎡以上工程,但实际面积不足或数量欠缺)。
2.材料不完整或无效:未提供能体现工程关键指标(如幕墙面积)的图纸或验收文件;合同无签订日期、业绩未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,均视为无效。
3.业绩归属问题:提供的业绩工程非申报企业承建,或项目经理注册单位与申报企业不符。
三、申报材料规范性问题
1.社保凭证不合规:社保单位名称与申报企业不一致,或未清晰显示人员姓名、身份证号及缴费期限。
2.材料逻辑矛盾:技术负责人申报表业绩与附件内容冲突,或竣工验收资料中关键岗位人员(如总监)与合同记录不符。
3.基础材料疏漏:申请表未完整填写(空缺项未标注“——”)、遗漏必要附件,或擅自替换/补充新材料(陈述阶段仅允许说明,禁止增补)。
>政策提示:2023年起幕墙与装修资质已合并,需按最新标准调整人员与业绩要求;地方审核中技术负责人简历造假已成高频否决点(如2023年周口市案例)。企业应优先确保人员社保性、业绩材料闭环及政策同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