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升级条件
1.企业资产:净资产不低于1500万元。
2.人员配置:
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;技术负责人需具备10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,且持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(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)资格;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;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;经考核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(木工、砌筑工等)。3.工程业绩:近5年承担过2项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,且质量合格。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、施工合同、竣工验收报告、结算单等材料,并在“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”可查。
二、申报材料
基础材料:营业执照、原资质证书、企业章程、办公场所证明。财务证明:近一年审计报告及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(≥1500万元)。人员证明:注册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身份证、社保缴纳记录、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等。业绩材料:合同、验收证明、结算单、技术图纸、现场照片及业绩平台可查证明。三、申报流程
1. 登录江苏省住建厅资质管理系统,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电子材料;
2. 向丹阳市住建局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;
3. 市级部门20日内初审,通过后报省级住建部门;
4. 省级专家评审并公示10日,无异议后颁发新资质证书(原二级证书收回)。
四、注意事项
业绩真实性至关重要,禁止使用挂靠业绩;业绩对应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(持有安全B证),若业绩时间重叠需不同负责人;业绩需在企业取得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完成。注:丹阳企业需通过属地住建部门申报,具体可咨询丹阳市住建局窗口(参考属地管理要求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