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业绩时效性要求
1.近5年/近10年认定:业绩需在资质申请年度逆推5年或10年内竣工(如2025年申请,近5年业绩指2020年1月1日后竣工的项目),超期无效。
2.时限起始点: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。
二、业绩合法性与质量要求
1.验收合格:仅限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,未验收或不合格的业绩不予认可。
2.禁止使用的情形:
配套工程(如管线安装)不可单独作为总承包业绩;保密工程、群体建筑(非单体)及轻钢/网架结构跨度业绩无效;企业因质量/安全事故被降级或资质撤销的对应业绩;超越当时企业资质承包范围的业绩(境外工程除外)。三、技术指标与分类要求
1.指标独立性:
单体建筑面积、高度、跨度等指标需分别满足,不可互换替代(如“4类中需满足2类”指高度、层数等不同类别各至少1项)。同一工程满足多项指标时,仅计为1项业绩(铁路资质除外)。2.等级对应标准(以房建总承包为例):
特级:近5年完成5类中3类(如100米以上建筑、5万㎡单体等);一级:近5年完成6类中4类(如25层以上、3万㎡单体等);二级:近5年完成6类中4类(如12层以上、1万㎡单体等);三级:近5年完成5类中3类(如6层以上、5000㎡单体等)。四、项目负责人要求
1.合规性:业绩对应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企业的注册建造师,且未同时在多个项目执业。
2.技术负责人业绩:
需“主持完成”(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);三级资质要求完成本类别二级以上标准业绩2项(如房建三级需满足一/二级标准的2类指标各1项);部分资质仅要求“本类别工程业绩2项”,无等级限制。五、业绩认定与录入
1.平台登记:业绩需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:
房建/市政总承包:需包含基本信息、施工许可、竣工验收模块(B级及以上数据);其他行业(如电力、机电):需基本信息、合同信息、竣工验收模块。2.合同要求:分期合同面积不累计,以单个合同载明面积为准。
六、其他禁止情形
业绩弄虚作假被通报的,相应业绩永久无效;企业申请多类别资质时,业绩需分别满足各类别标准。>操作建议:申报前需严格核对业绩时效性、技术指标匹配度及平台数据完整性,优先确保高等级(B级以上)平台录入,避免因细节疏漏导致失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