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用范围
该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需要进行非招标采购的单位。
非招标采购的情形
根据《政府采购法》,政府采购应当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进行,但在以下七种情形下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:
- 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采购的;
- 专利或专有技术的需求;
- 需要维修或更换的零部件等;
- 医疗、农业等需要直接面向市场选取商品的情况;
- 国外间提供援助的;
- 与特定科学研究或特殊知识产权挂钩的;
- 政府采购总额不高于100万元的。
管理办法内容
财政部非招标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- 非招标采购的程序、条件和具体规定;
- 采购单位的责任和义务;
- 公示公开制度的规定;
- 组织实施非招标采购的管理要求;
- 非招标采购的审核和监督制度;
- 违法违规处理制度;
- 附则。
财政部非招标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颁布,有助于规范政府采购活动,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。采购单位应当遵守法规,了解非招标采购的情形,并在进行非招标采购时按照规定程序实施。
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招标政策(政府采购招标政策)
政府采购招标政策
政府采购是政府为完成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任务所进行的采购活动,是一项重要的公共资源配置工作。由于政府采购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大量财政资金,因此必须保证采购过程公开、公平、透明,保证采购结果合理、有效,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政府采购招标原则
政府采购招标主要依据以下原则:
- 公开透明原则: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公开公示招标文件、评审结果等信息,保证采购过程公开透明。
- 平等竞争原则:政府采购应当在创造公平、公正、竞争的采购环境下进行,保证所有供应商平等获得采购机会。
- 采购较优原则:政府采购应当实行以价为核心、质量为前提、效益为目标的原则,保证采购结果较优。
- 促进本地企业发展原则:政府采购应当促进本地企业的发展和壮大,保证本地企业在采购中获得公平竞争机会和政策支持。
政府采购招标程序
政府采购招标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- 招标文件准备: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清晰明确,内容完整、准确、合法。
- 公告发布: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应当发布在政府指定的媒体上,或者在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布。
- 报名投标: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以报名参加招标,参与投标。
- 开标评标:开标时应当公开、公正、透明,评标时应当根据评标标准和采购要求进行综合评价。
- 中标公示: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,并且相关人员可以查询和复印。
- 履约验收: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质量应当符合合同要求、合法规定、技术标准要求等。
政府采购招标中的问题
政府采购招标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- 采购规模小: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规模较小,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。
- 中标企业变更: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变更、不履行合同等问题时有发生。
- 采购程序不规范:政府采购招标中的程序不规范,导致招标结果产生争议。
- 招标文件披露问题: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不完整、不准确、不合法,导致招标结果无效。
政府采购招标是一项既重要而又复杂的任务,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政府、供应商和监管机构共同努力,保证采购过程公开、公正、透明,保证供应商平等获得采购机会,维护政府和社会公共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