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集中采购目录
江西省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共分为九类,分别为:
1.办公自动化设备及消耗品类
2.行政办公设备及消耗品类
3.网络通信设备及消耗品类
4.保密产品及安全设备类
5.工程项目监理类
6.劳保用品类
7.财务软件类
8.会议服务类
9.中介服务类
二、限额标准
限额标准指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,按照金额限制划分的标准。2017年江西省本级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如下:
1.货物采购(不含药品和医疗器械):单项采购金额不超过500万元
2.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:单项采购金额不超过300万元
3.工程采购:单项采购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
4.服务采购:单项采购金额不超过300万元
5.询价采购:单项采购金额不超过20万元
6.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目录协议供货:单项采购金额不超过100万元
7.政府采购绿色环保产品目录协议供货:单项采购金额不超过500万元
8.政府采购节能减排产品目录协议供货:单项采购金额不超过500万元
三、政府采购需注意事项
1.政府采购应公开透明、公正竞争,实行诚信原则,维护采购人、供应商、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利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;
2.政府采购应遵守法律法规,严密履行程序,确保采购结果公正、合理、有效;
3.政府采购应采用网络招标、网上交易、电子商务等新兴方式,提高采购效率、经济性和透明度;
4.政府采购应注重社会效益,促进科技、环保、创新等领域健康发展。
江西省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,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。政府采购方与供应商均应严谨遵守,共同打造透明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政府采购市场。